| 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正式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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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5 22: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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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正式出台
今天,记者从全省2008年普通高考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明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正式出台。综观整个录取办法,和今年3月份公布的高考方案一样,突出了公平性、选择性、多样性,并在摒弃“唯分录取”、 实行多元化评价、多样化选拔、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一、计划公布针对性强。招生高校仍然分专业公布招生计划,跟以往的公布计划形式相比,明年主要有三点变化:
一是高校分专业对考生的选修测试科目提出要求,其中一门必须是历史或物理(或两门均可),另一门原则上不作要求,但个别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对另一门选测科目提出建议选科,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建议选科在录取中的作用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投档时,只要考生的历史或物理科目符合院校的选科要求即可。
二是根据历史或物理的选测科目要求,高校的招生专业形成1至3个专业类,即以历史为选测科目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以物理为选测科目的自然科学专业类和历史或物理作为选测科目均可的兼招专业类。
三是高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要求。有两种提法可供选择:第一种是高校不分科目,只在整体上对两门选测科目和四门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如某高校的等级要求是2A4B,就表示要求考生2门选测科目等级是A,4门必测科目等级是B。第二种是高校具体对历史或物理提出等级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余选测和必测科目提出整体上的等级要求。如某高校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物理A+、选测历史A,其余1A4B,就表示要求考生物理、历史的选测等级分别是A+和A,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是A,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是B。
如高校不单独提出等级要求,则按照我省规定的最低等级要求执行(即本科要求选测等级2B、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专科要求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
二、继续实行平行志愿。经过几年的实践,平行院校志愿因其降低志愿风险、增加录取机会、提高志愿满足率、减少高分落榜等优点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2008年我省将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第一阶段是填报提前批次、本一、本二批次的高校,第二阶段是填报民办本科和专科(高职)院校。在考生填报志愿的条件上,我省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二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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